「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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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3.2 材料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3.3 施工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3.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3.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4.2 一般抹灰工程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主控项目4.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4.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4.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整检验方法:观察4.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 的规定4.3 装饰抹灰工程4.3.1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4.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4.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4.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4.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4.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整齐顺直内,高外低,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槽)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 的规定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4.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4.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4.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检验方法:观察 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5.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施工记录5.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和锚固件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5.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并不得少于3 樘不足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6 樘不足6 樘时应全数检查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并不得少于10 樘不足10 樘时应全数检查5.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5.1.8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5.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5.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5.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5.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检验方法:观察5.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5.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检验方法:观察5.2.8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5.2.9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5.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5.2.11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一般项目5.2.12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检验方法:观察5.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5.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检验方法:观察5.2.15 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5.2.16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 的规定5.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8 的规定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5.3.1 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3.2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印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3.3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3.4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5.3.5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一般项目5.3.6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检验方法:观察5.3.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5.3.8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3.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5.3.10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5.3.11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 的规定5.3.1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 的规定5.3.13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3 的规定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5.4.1 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4.2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4.3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 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4.4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5.4.5 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5.4.6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5.4.7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般项目5.4.8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5.4.9 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5.4.10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 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5.4.11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检验方法:观察5.4.12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5.4.13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 的规定5.5 特种门安装工程5.5.1 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5.2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5.5.3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5.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5.5.5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5.6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一般项目5.5.7 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5.5.8 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5.5.9 推拉自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 的规定5.5.10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0 的规定5.5.11 旋转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1 的规定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5.6.1 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5.6.3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5.6.4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5.6.5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5.6.6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检验方法:观察5.6.7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5.6.8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检验方法:观察5.6.9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检验方法:观察5.6.10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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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04版315标准)

备案号:14764-20042003-12-18发布2004-03-15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30-2003代替 DB 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质量技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中的给排 水管 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制定为交付使用的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要求和相应的验收方法。住宅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不可能也不应当指望将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详尽地列入一个标准,但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GBS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通风与 空调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2、对验收项目进行了分类。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3、验收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判定的要求更加明确。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工监督检验站。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百姓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荣欣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好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欧倍德装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美旗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上海聚通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维朵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业星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划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明刚、傅徽、曹坚、忻国梁、赵皎黎、吕伟民、窦麒贵、李建仁等。本标准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于1999年1月11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2003年12月18日修订。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 门窗 、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 家具 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 地板 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7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 环保 、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 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4    绘排水管道4.1   基本要求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4.1.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4.2   验收要求和方法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表1  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5    电气5.1   基本要求5.1.1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5.1.2  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 其它 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同路。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5.1.3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有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5.1.4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凝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管壁厚度不小于1.O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5.1.5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m2。5.1.6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5.1.7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问插座宜选用防溅式。5.1.8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5.1.9  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5.1.10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按地孔应在上方。5.1.11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表2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5.1.12  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5.2    验收要求和方法5.2.1   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2.2   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表 3   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6   抹灰6.1  基本要求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衅缺陷。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休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6.2  验收要求和方法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表4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7    镶贴7.1   墙面镶贴7.1.1  基本要求7.1.1.1 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7.1.1.2 墙面安装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应无锐口或毛刺。7.1.1.3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好防水处理。7.1.2  验收要求和方法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的规定进行。表5  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7.2   地面镶贴7.2.1  基本要求7.2.1.1 镶贴应牢闷,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7.2.1.2 用小锤在地面砖上轻击,应无空鼓声。7.2.1.3 厨房、卫生间应做好防水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7.2.1.4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设计要求,与地漏争户厂合处应严密牢固。7.2.2  验收要求和方法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表6  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8    木制品8.1    橱柜8.1.1  基本要求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实木框架应采用桦头结构。橱柜表面应砂磨光滑,无毛刺或锤痕。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挫牢闹,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柜台而应光滑平整。橱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8.1.2  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正确。8.1.3  验收要求和方法橱柜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的规定进行。表7  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8.2  墙饰板8.2.1 基本要求墙饰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接缝紧密,棱边、棱角光滑,装饰性缝隙宽度均匀。墙饰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阴阳角应垂直。墙饰板用于特殊场合时应做好防护处理。8.2.2 验收要求及方泛墙饰板的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表8  墙饰板验收要求及方法8.3   木地板8.3.1  基本要求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磨痕、毛刺等现象。木搁栅安装应牢固,木搁栅门勺含水率应≤16.0%。地板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时无明显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2mm的伸缩缝。8.3.2  验收要求及方法木地板的铺设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9的规定进行,当采用素板时,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当采用漆板时,在漆板铺设后进行验收。卫浴地板等特殊规格的地板应按产品说明书操作。表9  木地板的铺设验收要求及方法8.4    楼梯 及 其他 木制8.4.1  基本要求8.4.1.1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痕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棱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固定牢固。8.4.1.2 楼梯设置必须安全、牢固,楼梯踏步板厚度应不小于18mm。8.4.1.3 安全栏杆型式应采用竖杆,间距应不大于110mm,高度应不小于1050mm。8.4.2  验收要求及方法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0的规定进行。表10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9    门窗9.1   铝合金门窗9.1.1  基本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门窗配件齐全,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门窗表面应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外门外窗应无雨水渗漏。自行制作的铝合金门窗应符合GB/T8478、GB/T8479的要求,铝合金门型材的壁厚规格应不小于2.0mm,窗型材的壁厚规格应不小于1.4mm。9.1.2  验收要求及方法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1的规定进行。表11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9.2   PVC塑料门窗9.2.1  基本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门窗配件齐全,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塑料门窗表面应淌洁、平挞、光滑,人面应无划痕、碰伤。外门窗应无雨水渗漏。自行制作的PVC塑料门窗应符合JC/T3017、JG/T3018的要求,当门、窗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则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9.2.2  验收要求及方法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2的规定进行。表12   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9.3   木门窗9.3.1  基本要求9.3.1.1 木门窗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且无反弹,倒翘。9.3.1.2 表面应光洁,无刨痕、毛刺或锤痕,无脱胶和虫蛀。9.3.1.3 门窗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9.3.2  验收要求及方法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3的规定进行。表13   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10   吊顶与分隔10.1  基本要求吊顶与分隔的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痕等缺陷。粘结的饰面板应粘贴牢固,无脱层。搁置的饰面板无漏、透、翘角等现象。吊顶及分隔位置应正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采用木质吊顶时,木龙骨等应进行防火处理,吊顶中的预埋件、钢吊筋等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要有加固处理,吊顶的垂直固定吊杆不得采用木榫固定。吊顶应采用螺钉连接,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10.2  验收要求及方法吊顶与分隔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4的规定进行。表14  吊顶与分隔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11   花饰11.1  基本要求花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无裂缝、扭曲、缺棱掉角绊缺陷,花饰安装必须牢固。11.2  验收要求及方法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5的规定进行。表15  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12   涂装12.1  基本要求涂刷或喷涂要均匀,无掉粉、漏涂、露底、流坠、明显刷纹,表面无鼓泡,脱皮,斑纹等现象。12.2  验收要求及方法12.2.1 溶剂型涂料12.2.1.1清漆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6的规定进行。表16   清漆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12.2.1.2混色漆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7的规定进行。表17   混色漆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12.2.1.3水乳性涂料水乳性涂料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8的规定进行。表18    水乳性涂料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13     裱糊13.1    基本要求壁纸(布)的裱糊应粘贴牢固,表面应清洁、平整,色泽应一致,无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污斑及翘曲,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13.2    验收要求及方法裱糊壁纸(布)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9的规定进行。表19  裱糊壁纸(布)的验收要求及方法14   卫浴设备14.1  基本要求14.1.1 卫生洁具外观洁净无损。卫生洁具应安装牢闷,无松动。不宜在多孔砖或轻型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无凹凸弯扁等缺陷。排水、溢水应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启闭灵活。卫生洁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应严密,无渗漏现象。坐便器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原配管除外),应无渗漏。14.1.2 按摩浴缸的电源必须用插座连接,严禁直接接电源,电机试机必须先放水后开机,连接处应无渗漏。14.1.3 冲淋房底座应填实,底座安装平整无积水,排水管应采用硬质管连接,冲淋房的玻璃采用安全玻璃,冲淋房与墙体结合部应无渗漏现象。14.1.4 安装完毕后进行2h盛水试验应无渗漏。盛水量分别如下:便器高低水箱应盛至扳手孔以下10mm处;各种台盆和洗涤槽应盛至溢水口;浴缸应盛至缸深的三分之一;浴缸溢水口应作灌水试验;水盘应盛至盘深的三分之二。14.2  验收要求及方法卫浴设备安装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20的规定进行。表20   卫浴设备安装的验收要求及方法15   室内空气质量15.1  装修完工7d后或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室内空气质量验收。15.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按GB50325的规定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表21的要求。表21  室内空气质量污染浓度限量16   质量验收及判定16.1  验收程序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装修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16.2  质量判定16.2.1 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16.2.2 当C类项目的检测结果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应作为B类不符合项处理。16.2.3 A类、B类项目不允许存在不符合项;C类项目的不符合项在总体工程中累计不得超过十二项,判定结论详见表22。16.2.4 若在验收中发现该项工程不符合验收要求时,施工方应进行整改,然后对整改项目进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16.2.5 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17   装修质量保证保修期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自交付使用日起保修期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修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表22  合格判定表附录A(资料性附录)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04版315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技术要求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就特别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工作。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及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出来,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储备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长及工人,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工作。只有拥有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施工工艺,以及做好各方面突发情况的处理备案,才能确保施工过程中每一工序步骤顺利进行,为工程能按时保质完成打下基础。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技术交底,可以使施工技术工人、工长熟悉新的施工工艺、新的材料特性,共同提高技术操作、施工水平,进而保证施工质量。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www.bieshu.com?bdf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装修施工验收标准都有哪些

为了家人的居住舒适和安全性考虑,新房子装修完之后一定要进行验收,如果自己对于装修施工验收标准不是特别懂可以先去网了解详细的施工验收标准,或者去当地的验收公司一请专业人员来进行验房,总而言之一定要确保房子质量上的合格,才能够让家人在以后居住时更安心放心。那么新房子的装修施工验收标准都有哪些呢?房子装修完验收是必不能少的一步,如果检查不够彻底仔细,那么以后搬进来居住时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毛病是会影响到以后正常的生活。在做房子验收之前可以去互联网或者验收公司了解装修施工验收标准都有哪些。装修施工验收标准都有哪些呢1.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管理资料,进场材料,结构配件设备检验资料,隐憋工程检验验收资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验收资料以及水电改造管线图。)2.工程质量达到相关竣工验收标准;国家标准:GB50210一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5一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3.排水畅通,无阻塞。冷热水管位置正确(左热右冷,上热下冷),卫浴器具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要求。4.强弱电分盒,用感应试测电笔测量弱电感应电压。弱电留在墙外预留线长150com,有条件时应试弱电(电话,电视,网络,音响,报警器等)使用正常。5.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装修施工验收标准大致就是以上几种标准了,验收装修完的房子时,如果怕自己没经验或没相关知识怕验收不好的话刻意请专业的验收员来帮助验收,毕竟术业有专攻,房子装修工程有没有问题他们一眼就能看懂。
房屋装修好要仔细检查验收,看质量是否合格。装修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如下:1、管道和配件,与现行质量标准相符。阀门安装应正确,开关应灵活,所有管道、阀门和接头在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水和漏水。2、电气工程,电器电气试验、灯具试验和灯具控制性能良好,开关等设备HES、插座和接线盒外观良好,绝缘装置无裂纹。坚固、直,安装方法符合规定,开关和插座接线盒并排安装的偏差、空白开关、插座、接线盒面板、箱边间隙满足要求,弱电系统C。 3、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安装了设备。浆料工程完工并干燥后,即可验收,墙纸和墙面覆盖物必须牢固粘附,表面颜色一致,没有气泡,空心鼓,裂缝或皱纹和污渍。壁纸和墙面覆盖物的边缘是直而整齐的,没有纸发或飞刺,泄漏,补贴和分层。
装修施工验收标准都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首先要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的验收规范如下: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目前很多人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都会选择生态木来进行吊顶。墙饰,其装修效果也美观大气,符合自然环保的装修理念。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https://www.bieshu.com?bdf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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